摘 要: | 我的学术兴趣主要集中在治理秩序史和法治中国化两个领域。传统中国国宪、宋代司法传统和近代行政法史是我在第一个领域关注的话题,三者分别回应了华夏先贤如何通过发明和运用治理智慧为共同体实现宪法意义上的"安身立命",宋代治理者集团如何通过建章立制和断狱听讼因应"人心政俗之变"进而重建社会,民初平政院法政人如何通过裁决行政诉讼案件在"帝制走向共和"之际建构国家治理秩序等问题。我也通过对生育国家干预和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法理与伦理省思,初步切入了法治中国化的论域。基于这些研究,我提出"法治中国化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的论断。所谓"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被解释进而推动为"回向华夏治理正道,重述传统治理秩序"。作为当代大陆新儒家的主要思想阵地之一,今后《原道》可以在坚持"中国"与"儒家"之立场与情怀的前提下,进一步主动而积极地参与前述解释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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