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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制秩序与中央——特区关系
摘 要:
"一国两制"是一种新型宪政制度,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确立"一国两制"的立法原意,"一国两制"是个制度整体,其出发点就是"和而不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透过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一直在行使着对香港特区的管治权,也是适格的香港政改决策者。在基本法框架下,中央和特区相互负有着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香港基本法乃治港根本大法,"依法治港"是特区管治实践的根本经验,应回归基本法以巩固宪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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