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和监管方式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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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鹏,王新娅,曾刚,陈曦,刘康迈,吕繁.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和监管方式分析[J].医学与哲学,2010,31(15):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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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鹏 王新娅 曾刚 陈曦 刘康迈 吕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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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100050 2.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长沙,4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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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现场调查和文献归纳,总结了我国监管场所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结果告知的形式和对感染该病毒的被监管人员的监管方式,分析了各形式的利弊.并提出建议:对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采取相对及时的有条件的所内告知,对感染者尽可能实行集中监管的方式,并完善监管场所内预防艾滋病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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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管场所 艾滋病 检测 告知 监管 |
Status of Patterns of Informing HIV-positive Testing Results and Supervision in Custody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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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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