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对医学研究中经济利益冲突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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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日两国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大学、研究院所、学术团体出台相关政策并不断修订完善,以指导医学研究沿着正确轨道有序进行。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自1989年制定《利益冲突指导方针》后,根据新情况不断调适,使政策既适用又可行。日本医学会对哪些机构应该制定利益冲突管理政策,利益冲突管理的对象,对违反者的处置,各专业分会的职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政策既全面又有针对性。美日医学研究中经济利益冲突的管理经验是政府主导、政策完备、组织健全、监管到位,对我国医学研究经济利益冲突的管理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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