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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主义伦理的合理性之争
作者姓名:曹 钦
摘    要:纳维森认为,和平主义的伦理学要么仅仅是一种无法激发"哲学上的兴趣"的个人偏好,要么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和平主义既主张人们有不受暴力侵犯的权利,又反对用暴力手段维护这一权利,但拥有权利恰恰意味着我们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来维护权利。然而,即使我们拥有某种权利,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动用一切手段去捍卫这一权利。而且,和平主义的伦理思想不一定必须建立在对权利的信奉之上。同时,即使一位和平主义者并不认为所有人都有义务坚持非暴力原则,这也不能说明他的和平主义不具有哲学基础。因此,纳维森对和平主义的批判是无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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