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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全真派冠巾活动管理办法
摘    要:<正>(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继承道教传统,加强冠巾活动管理,规范冠巾仪式,根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以及《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冠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二)皈依"道、经、师"三宝,能严格遵守全真派基本规戒;(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一定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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