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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正一派传度活动管理办法
摘    要:<正>(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继承道教传统,加强传度活动管理,规范传度仪式,根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以及《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传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二)皈依"道、经、师"三宝,能严格遵守正一派基本规戒;(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四)本人师父和所在宫观或当地道教协会同意。师父已羽化的,需所在宫观或当地道教协会同意;(五)住宫观学习二年以上或跟随师父学习道教科仪二年以上,能习诵道教《早晚功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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