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孝道 和利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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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辉.尊重孝道 和利有情[J].中国宗教,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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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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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理工学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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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孝道是中国文化的基础性范畴之一。古汉语中,孝字的上半部从老省,象老者之形,下半部为子,象幼者之形,上下合体,象老幼相互扶持之形,血亲之爱、伦常之和等文化大义就积淀在这一特殊字形结构中。远在上古时代,植根于乡土—村社结构的孝道即有着多方面的义理延伸。例如《史记·夏本纪》载:“(禹)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即夏禹王自奉俭薄,其所节余的财物,一则致祭于祖先之灵、山川之神,二则致力于区划九州、治理洪涝。又如《尚书·君陈》说:“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颖达注:“言善(事)父母者,必友(爱)于兄弟,能施有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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