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修正案的决议(2006年2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 |
摘 要: | 为了继承和发扬佛教寺院的传统戒律和制度,提高寺院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僧人生前与常住的生活扶养关系.以及年老时的扶养、身体患病时的医疗、圆寂后的丧葬和遗产的处理问题,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根据佛教在历史上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佛教寺院的戒律与制度.经过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同意《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的修正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关 键 词: | 中国佛教协会 第七届理事会 佛教寺院 修正案 通则 规约 会议通 决议 扶养关系 寺院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