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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修正案的决议(2006年2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摘    要:为了继承和发扬佛教寺院的传统戒律和制度,提高寺院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僧人生前与常住的生活扶养关系.以及年老时的扶养、身体患病时的医疗、圆寂后的丧葬和遗产的处理问题,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根据佛教在历史上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佛教寺院的戒律与制度.经过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同意《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的修正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 键 词:中国佛教协会  第七届理事会  佛教寺院  修正案  通则  规约  会议通  决议  扶养关系  寺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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