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修德以获福的道德实践理念深入人心,而仁者不寿、德者不昌的特定人事又时常拷问着这种理念,引发历代儒者对德福关系的持续思考和诠释。明代理学家整体上继承张载和朱熹气禀不均、修身俟死的自然生死观,但其中思路却在不同语境的表述中呈现出理念重心和情绪形态的鲜明区别。他们在思想性表述中的叙述基调多数理智冷静,以锤炼至刚人格为目的;但在应世性表述中的书写则相对偏情绪化,弱化了仁者的人格意志,甚至为达劝谕目的而使用果报观立论。这种差异一方面出于文体范式和文章功能对思想形态、立论角度的约束,另一方面也源自德福关系本身的复杂性,包括德福关系论内部各元素的失衡以及接受群体认知模式、接受心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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