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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保护:网络文明和网络伦理建设的价值内核
引用本文:杨嵘均.人格尊严保护:网络文明和网络伦理建设的价值内核[J].道德与文明,2017(5):100-109.
作者姓名:杨嵘均
摘    要:网络文明和网络伦理建设是与网络化、信息化共生的时代课题,其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和维护网络空间信息生产、社会生活以及社会交往的优良秩序和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网络文明和网络伦理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厘清其价值指向与价值诉求的问题。由于网络空间中的一切活动都是现实的人在虚拟空间中的活动,所以人格尊严保护就逻辑地成为网络文明和网络伦理建设的价值内核和价值诉求。事实上,在实践中,尤其在法律实践中,保护人格尊严已经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理念与法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有逐步向网络空间虚拟化延伸的趋势。因此,加强网络空间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建设文明的具有伦理秩序的网络社会,尊重和保护网络空间中每一个公民的"虚拟人格尊严",对于构建和谐的网络空间氛围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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