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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天赋观念说的基本涵义
引用本文:姚鹏.笛卡尔天赋观念说的基本涵义[J].哲学研究,1985(6).
作者姓名:姚鹏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
摘    要:欧洲哲学史上,主张天赋观念说(inéisme,或译为天赋论)的思想体系大致有五种类型:第一,“回忆型”,把认识看成是对天赋观念(理念)的回忆;第二,“逻辑型”,主张认识是天赋观念的逻辑展开;第三,“能力型”,认为天赋观念是人天生具有的认识能力或禀赋或倾向;第四,“工具型”,认为理性思维是物质实体本身固有的一种属性,是天赋的认识工具;第五,“形式型”或“范畴型”,即提出认识是把感官材料或感性知识纳入天赋的形式或范畴中。 根据笛卡尔的主要哲学著作和一部分有关哲学的书信,我们认为他的天赋观念说的涵义大致上可以分成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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