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从孟子和荀子思想中的“性”与“情”两大范畴入手 ,构建了一个作为生命本体存在形式的“性—情”结构论样式。通过对统领“性—情”结构论的“心”本体的聚合和分解作用 ,梳理了一个心—性—情的逻辑脉络。将“乐”作为形式本体与审美快感体验的主要体现方式进行解剖 ,而使之成为艺术本体存在和审美愉悦的现实参照。本文认为 ,由“心”本体而建构的“性—情”结构论 ,是后世的艺术创造活动中人们提出的所谓“吟咏情性”和“心统性情”等命题的始基 ,它既有张扬艺术情感而创构艺术魅力的作用 ,也有以伦理文化制约艺术一审美体验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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