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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的伦理思想略论
引用本文:杨国荣.理学的伦理思想略论[J].道德与文明,2023(1):86-92.
作者姓名:杨国荣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1JZD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9ZDA033);
摘    要:就伦理形态而言,理学包含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不同规定,从而,既不宜将理学无条件地归入规范伦理之列,也不能简单地将理学等同于德性伦理。在何为伦理目的(为什么要有道德)这一问题上,理学既关乎成就人的问题,也与成就行为相关;在道德行为所以可能的问题上,理学的考察不仅涉及普遍天理(形上规范)的制约,而且要求通过德性完善以担保行为的正当性。当然,理学中的不同人物与学派在呈现相近进路的同时,又有不同的侧重。道德的关切同时指向广义的天人关系,理学以“万物一体”为视阈考察这一问题,其中既内含消解人类中心的取向,也涉及“以人观之”的进路;而在更广的视阈中,“万物一体说”又展现了价值的关切,后者构成了重新理解正义等伦理与政治问题的理论出发点。

关 键 词:伦理形态  伦理目的  道德实践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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