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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学院组织学习两个宗教法规
引用本文:胡诚林.中国道教学院组织学习两个宗教法规[J].中国道教,1994(2):11-11.
作者姓名:胡诚林
作者单位:西安市道协 陕西省
摘    要:一部由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制定的宗教法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于1994年1月31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宗教法规颁布后,引起道教界极大重视。为了正确理解宗教法规的内容和贯彻这两个宗教法规,中国道教学院近来组织全体学员着重就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进行了反复认真的学习和讨论。

关 键 词:中国道教学院  道教界  组织学习  社会相  制度化轨道  法律保障  法律保护  国家征用  自愿捐赠  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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