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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兴于《诗》”谈孔子教学法
作者单位:;1.澳门科技大学通识教育部
摘    要:春秋前存在两种指意截然不同的"兴",一种属于音乐内容及演唱形式,即瞽矇乐师"六诗"之"兴";另一种是国子教育"乐语"之"兴",属于正式场合富含道德性的言说。孔子继承二者,《论语·阳货》中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即指乐语系统之"赋诗言志"与"观诗知志"。孔子发挥此意以为教,并进一步赋予"兴于《诗》"以道德意涵,即借《诗》中对自然万物的感发,兴起对天地之道、内在仁性、礼乐政教之体认。此思维方式亦推广应用于《诗》之外,如伯夷叔齐之事迹。这种道德认知、体悟上的启发,适合士君子的自我道德修养;而对一般人民百姓,孔子则提出了"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更加强调道德情感之联结、感染与共鸣。

关 键 词:孔子    诗教  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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