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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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F.布伦塔诺,郝亿春. 爱与恨[J]. 现代哲学, 2008,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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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F.布伦塔诺 郝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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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不详 [2]广东商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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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这种实体的根本特性在于拥有诸心灵偶性。伴有心灵偶性的实体被诸心灵行为所拥有的内知觉明察。心灵现象依奠基顺序包涵表象、判断、爱恨三个层次。作为最高级的心灵现象,爱恨在拥有本己特性的同时也受到表象与判断的多重影响。爱与恨(偏爱与偏恶)具有严格的正误之分。正确之爱恨(偏爱与偏恶)发自个体却不陷入个人趣味,与理智相关却不唯智是从。只有在正确之爱恨(偏爱与偏恶)中,价值位序才能显现,人才能完善自身,德福才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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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心灵现象 正确之爱 德性 快乐 幸福 |
The Origin of Our Knowledge of Right and Wr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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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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