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呼吸机为中心,重新论定义脑死亡——关于脑死亡的问与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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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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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器官移值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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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脑死亡标准是对呼吸机使用年代死亡标准的完善和补充。智能化呼吸机广泛应用于临床之时,就是脑死亡标准和政策应该出台之时。因为没有脑死亡医疗标准,在疑似脑死亡状态下的系列病人中,80%在没有达到脑死亡标准的情况下就被放弃了治疗,其中多数因为经济困难;20%完全符合脑死亡标准仍然坚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其中多数属于公费医疗;前者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后者是对死亡的不尊重,这种急救医学的混乱状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目前我在临床上看到的情况是一种缺乏脑死亡标准下的惰性医疗体系:病人“似死非死,似生非生”;医生“似抢救非抢救,似放弃非放弃”。一瓶生理盐水挂在那里,一直等到心脏完全停止,历时数天、数月不等。这是一种及具中国特色的惰性医疗状态,同时也是急救医学亟待解决的死角。缺乏脑死亡标准的医疗体系是一个不完善的体系,也是引发医疗纠纷、民事纠纷、刑事纠纷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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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脑死亡 呼吸机 急救医学 器官移植 |
文章编号: | 1002-0772(2008)1-0016-04 |
收稿时间: | 2007-10-10 |
修稿时间: | 2007-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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