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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作者姓名:苏伟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摘    要: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布: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人们都很熟悉这个论断,却未必都充分意识到它的严肃含义。因为“经济”这个范畴不但包含了社会的生产与交换,而且包含了分配与消费,宣布一个经济形态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就意味着不但在生产与交换领域,而且在社会的分配领域与消费领域,也都要遵循商品经济那些基本的规律。而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还必须坚持公有制、计划性、按劳分配等原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内容,正是要实现上述两个方面(即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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