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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2006年5月12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2006年8月7日公布北大核心CSSCISSCI
摘    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清真寺的正常宗教活动,维护清真寺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寺的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国  伊斯兰教  民主管理  清真寺  宗教活动  合法权益  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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