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法家的“法治”是人治的一种表现形式 |
| |
作者姓名: | 夏伟东 |
| |
作者单位: | 求是杂志社 北京100727 |
| |
摘 要: | 由于儒家德治思想与德政方略 ,使得人们通常将德治与人治相提并论 ,简单地把法治视为人治的天然对立物。然而 ,历史上的情况却没有这样简单 ,法家主张的“法治” ,就不是人治的天然对立物 ,而是人治的一种表现形式。法家的法治本意 ,是有“法治”而无“法制” ,是君王一人的“法治” ,而不是全社会的“法制”。
|
关 键 词: | 法家 儒家 法治 人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