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国的爱民情感与司法理念——以袁守定《图民录》为中心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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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忠明.清代中国的爱民情感与司法理念——以袁守定《图民录》为中心的考察[J].现代哲学,2012(1):9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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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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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 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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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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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中国的“情”,不仅涉及到私人的日常生活领域,而且涵盖了国家的政治活动领域,从而成为整个文化的基础.这种“情本位”的文化类型,也与传统中国司法官员的思维模式相吻合,并对司法裁判的风格有着直接的影响.以清代官员袁守定编撰的《图民录》一书为例,爱民情感构成了全书的核心环节,作者以古人的“嘉行”故事来作为州县牧令追慕的榜样,阐明了“为政”必须以“爱民”为基础的道理.书中关于行政举措与司法技艺的具体阐述,也都是围绕“爱民”这一中心展开的.对具有循吏特色的清代州县官员袁守定来说,如何真正践行“为民”或“爱民”的政治理想,也就成了他心目中焦虑的问题.司法官员的这种“爱民情感”,构成了传统中国司法场域中“情”的内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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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情 爱民 《图民录》 司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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