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是“天主的子民”的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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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太良.教会是“天主的子民”的团体[J].中国天主教,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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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太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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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主的子民”及其教会学在“梵二”会议之后一时曾传遍普世。这一概念的提出,使许多国家天主教会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教会一改过去古老的面容,焕发出了勃勃生机。实际上,“子民”在旧约圣经中用得很多,以色列民族曾以“天主的子民”自傲。在新约中,关于教会的论述有一百多个,其中相当普遍与重要的一个便是“天主的子民”。因为基督通过死亡与复活,在圣神降临之后建立了新约教会,所以当时的基督徒们便以“新天主子民”自居,并赋予它新的意义。“天主的子民”及其教会学,显示了教会是在基督圣爱中的一个共融体,在这个共融体中体现了所有基督信徒各自应有的圣召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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