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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除非”——与仲晨同志商榷
作者姓名:孙晓喻
摘    要:《逻辑与语言学习》1986年第2期刊登了仲晨同志的《说“除非”》一文(以下简称“仲文”)。文章联系中学的教材来探讨逻辑问题,给人以启迪。但是,我觉得文章中的一些论述欠妥。我想借贵刊一角之地,略陈管见。一、仲文把“除非”句全部归为“充要条件”,失之武断。仲文说:“在复句中,‘除非’是表示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一般说,它有两种形式,即‘除非……才’和‘除非……不’”。若按此说,我们完全可以把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的汉语表达式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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