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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本性及其在好生活中的位置——从德性伦理学的视域看
作者姓名:郝亿春
作者单位:广州510275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20014)"、"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10wkpy39)"、"中山大学马哲基地自设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文曾在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每月的"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上报告;并根据该中心成员的批评和建议稍有修改;特此致谢
摘    要:西方伦理学中的快乐主义虽然把快乐作为第一原则,但并未令人满意地界定快乐的本性,由此也带来理论与实践中的重重困境.亚里士多德通过“意见”剥离的方法层层推进,最终得出“快乐是德性活动的必然伴随,且加强着此种活动”.这种对快乐本性的根本厘清一方面纠正了快乐主义的偏颇,另一方面也把快乐放在“好生活”的恰当位置上.

关 键 词:亚里士多德  快乐  快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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