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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宗教界在宗教类非遗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引用本文:刘宁.发挥宗教界在宗教类非遗保护中的积极作用[J].中国宗教,2020(5):68-69.
作者姓名:刘宁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非遗生产性保护异化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6YJC850005。
摘    要: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尊重其宗教特性。二是要积极拓展传承的方法。三是要提升宗教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留下的宝贵财富,是中华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的表现。宗教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中占有颇重的比例:在已经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与宗教有关的多达144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民俗等各种门类。此外,还有很多项目,尤其是涉及少数民族的项目,也都与宗教文化有关。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宗教界  传统戏剧  非遗保护  民间文学  少数民族  民间舞蹈  保护和传承

Religious Communities Play an Active Role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Religious Heritag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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