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当代道德哲学论域,人们通常认为,从亚里士多德到斯多亚派再到康德的这一脉络意味着道德哲学的一个形态转变,即从古典良品伦理学转变为现代义务伦理学.在这一解释模式中,正当、义务、责任等概念被赋予了某种现代色彩,良品概念被赋予了某种古典色彩.实际上,这一解释模式是值得商榷的.有充分的论据表明,所谓的现代正当观念其实早已为古典时代的希腊人拥有.在亚里士多德和康德以及斯多亚派之间虽然存在显见的不同,但他们其实可以会通一致,会通一致的基点在于他们都拥有一种“出于/为了自身”的道德意识结构.这种道德意识结构是人类从事道德哲学致思的普遍、共同的范式,可概述为“亚里士多德-康德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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