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农村公社与管仲的“修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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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兴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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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哲学系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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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说:“原始公社的生命力比闪族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以及其他社会,尤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力要强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2页)恩格斯也说,原始公社“到现在还有其生命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上,第148页)“原始公社”即古代公社,包括“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生的等等类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2页)“原生的”指氏族公社,“次生的”指家庭公社,“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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