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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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狄明.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天风,2006(9):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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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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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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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教是感官的直接性和精神的抽象性的某种独特的混合,这样便形成了一定的情感的张力,一种特别真诚和稳固的内在关系,一种面向更高秩序的主体立场,这才是和谐的真谛。在俗世缺乏道德权威的情况下,道德法则便以圣主的诫命的面目出现了。宗教仪式中把内在的和谐与外在的和谐溶为一体。宗教作为社会分工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培育社会道德中具有高效率。基督教与我国其他宗教一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现代社会分工赋予的角色。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宗教是一个无时不在的监督者, 在监督缺失,监督不力的地方,需要一个镶嵌在内心的至高无上的监督者。民众心中神祗观念根深蒂固,爱国的基督教的发展是对信仰真空的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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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督教 和谐 大爱 监督 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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