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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
引用本文:何祚榕.什么是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J].哲学动态,1993(9).
作者姓名:何祚榕
摘    要:什么是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何祚榕事物的价值有二重性:一是事物之外在价值,即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其涵义是,某事物对于满足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人(个人、集团、社会、人类)的某种需要的效用。二是事物之内在价值,即衡量同类事物之间孰贵孰贱、孰高轨低的标准。例如:衡量商品与商品之间孰贵孰低的标准即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认为,凝结在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还有衡量"人的各种需要"孰高孰低之标准的需要价值等,均为人之内在价值。事物之外在价值与事物之内在价值在涵义上互不包容,是两个并列的基本义项。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既然是"价值一般",就应将这两项基本涵义都包括在内。在以往国内关于价值的讨论中,大多数论者只讲物之外在价值,个别论者主张套用商品的价值,用劳动界定价值,看来都有片面性。张岱年先生提醒我们用"需要的满足"不能完全界定价值,他补充了需要的价值意义和具有需要的主体的价值意义,但未明确这两层意义其实是事物的内在价值。我想值得补充的"层次意义"可能还有,与其这样切碎补充,毋宁以事物价值的二重性来概括"价值一般"。界定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应根据生活中用语的实际作出"价值一般的概括",而不是考虑什么人说过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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