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康德对“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权利”的批评
引用本文:黄启祥.论康德对“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权利”的批评[J].现代哲学,2017(5):99-106.
作者姓名:黄启祥
作者单位:济南 250100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暨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
摘    要:康德在《论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所谓权利》一文中认为,说真话是一种形式义务,人们应该无条件地履行这个义务,不管由此导致什么后果。贡斯当和科尔斯戈德分别从法学层面和伦理学层面对这个观点进行批评,都认为康德所谓的不说谎义务在现实中缺少可行的条件,不可能得到普遍遵守,但是这并不能从理论上反驳康德的"应当不说谎"观点。康德的绝对不说谎义务的理论困难主要在于,未能真正直面不同道德义务之间的冲突,未能指出解决不同道德义务冲突的依据。

关 键 词:康德  说谎  人类之爱  义务冲突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