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教师胜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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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宫业胜!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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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临时工王×的定期存款单丢失,存款被他人冒领。王×要求储蓄所赔偿,遭到储蓄所拒绝,于是他向法庭起诉。储蓄所访了银行的法律顾问做辩护律师,王×却请了一位逻辑课教师为自己代理诉讼。法庭辩论开始。逻辑教师读起桥状。被告律师带护:律师:你丢失存款单没有及时挂失,在你挂失前八个月该项存款就被他人支走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教师:我们对法律条文不要断章取义,也不能偷换概念。《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中所说的“被他人支取\星指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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