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精神分析伦理学中的善与恶
作者姓名:黄秋萍
作者单位:1.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的规范与认知理论研究中心”;2.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元理论研究”(项目编号:FJ2022MJDZ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拉康的精神分析伦理学将传统伦理学中的“善”视为一种“伪科学”,视为律法和权力关系的伪装,这种“善”恰如商品一样是被制造和再生产出来的。对“善”的追逐将产生出“康德即萨德”的倒错形式,并使主体自身的欲望受阻。拉康试图通过萨德的原乐伦理学来把康德伦理学中缺失的欲望维度寻找回来。这一欲望产生于律法的内在分裂之处,并以“恶”的形式展现出来。由此,“恶”揭示了伦理实体的内在匮乏,它使被律法质询的主体形成了重复性的驱力,并以本体论上的否定性姿态为伦理实体的匮乏进行揽责。在精神分析伦理学中,“善”与“恶”处于视差辩证法中,善恶的差异是一个本体论上的差异,善恶的调停呼唤一个采取伦理行动的主体。精神分析伦理学最终赋予主体深刻的伦理责任,它鲜明地展现了驱力的否定性功能及其历史维度,并通过驱力因素在德国古典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之间进行了内在连接,为社会斗争的历史线索提供了驱力维度。

关 键 词:精神分析伦理学      视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