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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法》中的国家自主性悖论——罗尔斯的解决方案及其遗留问题
作者姓名:黎宇清  朱晓莲
作者单位:1.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基金项目:华侨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引进费项目“《正义论》中的政治自由主义”(项目编号:21SKBS01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罗尔斯很大程度上出于现实性的考虑,在《万民法》中将世界正义的主体设定为国家,从而明确拒绝了以个人为主体的世界主义正义。以国家为主体需预设国家的自主性,而国家自主性对内构成个人自主性的潜在威胁,对外构成战争的潜在动因,由此成为万民法理论中一个悖反性预设。为因应国家自主性悖论,罗尔斯以人民去替代传统的国家概念,并着力论证人民之对内自主性与个人自主性的兼容,及其对外自主性与普遍和平理想的兼容。但这一方案未能明确回答非自由社会的自主性问题,并使万民法理论的主题变得暧昧,而万民法理论相对于世界主义正义是否更具现实性,也不像罗尔斯所认为的那样确定。

关 键 词:世界正义  万民法  国家自主性  个人自主性  普遍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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