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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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更换中国宗教学会会员证的通知 一、2001年以前制发的蓝色软皮“中国宗教学会会员证”自即日起停止发放和使用,吸收新会员工作同时暂停。 二、持有以上样式“会员证”的个人,请于2002年6月30日之前将原证交回学会秘书处,秘书处核准后,将重新发放新证;未交回的原证自动失效。 三、向学会秘书处交回原证时,应保持证件完整无损,请附本人近期一叶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另纸写明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四、中国宗教学会宗教经济学分会成员和宗教经济学分会代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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