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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公案重录过程中的拼合类型及校读
引用本文:徐琳.禅宗公案重录过程中的拼合类型及校读[J].法音,2024(1):28-33.
作者姓名:徐琳
作者单位:嘉兴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元禅宗颂古评唱文献汇校与语言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BYY163;
摘    要:<正>禅宗发展到宋代仍处于兴盛期,与唐代相比,宋代禅宗的盛况主要表现为语录、灯录的涌现。禅宗语录在唐代已经出现,至宋代数量更多,同时出现了大批灯录。语录、灯录的大量出现,反映了禅宗由“不立文字”转变为“大立文字”。文字禅、看话禅在宋代大为兴盛。“文字禅”即以举古、拈古、颂古的方式,阐发禅门义理。所谓“古”即古德公案,宋代禅录常常将早出禅宗语录、灯录中所记载的能够判定是非、衡量迷悟、具有经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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