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机构改革既是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创新的现实体现。政府机构改革是政府功能优化与职责重构双重作用的结果。功能优化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内在动因,职责重构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外在动因。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前后衔接、逐层递进、相互联系的改革进程,各次改革之间并非完全独立。根据“功能-职责”的发生动因,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演进逻辑可以大致从三个阶段来展现:功能优化导向的行政性改革、职责重构导向的适应性改革、“功能-职责”共进导向的治理性改革。基于“功能-职责”的双重动因,梳理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实践经验,可以将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目标归纳为:一是立足现实国情并总结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更好推动政府创新;二是坚持行政权力的有限集中与适度下放,优化政策过程;三是根据时代发展逐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整体性视角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四是机构改革具有稳定的周期性规律,但也不能局限于固定的周期之中;五是补足政府治理的现实短板,通过机构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综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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