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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何以被视为最重要“学说”甚或唯一论题——伽达默尔哲学中的“希望”之思探论
作者姓名:张能为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伽达默尔著作集》第10卷解释学与实践哲学新研究”(编号22BZX09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希望”问题在伽达默尔思想中具有整体性的、内在性的重要意义,是他后期声称的最重要“学说”,也是他没有任何保留地捍卫的唯一论题。伽达默尔承续海德格尔思想,既肯定时间性、历史性之于解释学的重大意义,也强调未来性之于实践哲学理智理想的内在关联。不同于将希望归为宗教上的上帝信仰、视作心理性的激情之物,抑或作为科学知识的应用的理解,伽达默尔把希望问题看作哲学性论题,将其置于“人的此在”的存在结构要素、实践哲学的“理智理想”和生活世界规划创造三个维度上分析,阐明希望既是人的此在的自身理解与规定,且由其显现而构成存在本身,也是实践理性具体化的普遍性理智理想,还是生活世界应有改变的可能性规划与期望构想。解释学存在论、实践理智具体化,整体方向性、未来性和历史性的统一以及理性自由共同构成了“希望”之思的重要特性。伽达默尔主张希望不由外而来,而来自人的此在之理解,“逻各斯”与“努斯”精神相结合,是以善本身为目的的世界定向筹划。哲学的工作和任务在于,让超越性的“希望”得到理性化、具体化与现实化之规定、实行,以使人们从中获得关于希望的满足和实现。

关 键 词:伽达默尔  希望  解释学  人的此在  理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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