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贝叶斯方法论的创始人拉姆齐和布鲁诺.德.菲耐蒂把归纳合理性问题看作初始概率的合理指派问题,拉姆齐最终将其归结为一种能够自我支持的有用的习惯。相比之下,德.菲耐蒂的归纳合理性理论更为深入,因为他所证明的意见收敛定理为拉姆齐所说的习惯提供了逻辑的辩护。不过,他们二人的归纳辩护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或多或少地表现出向休谟的心理主义立场靠拢的趋向。豪森曾试图为贝叶斯条件化原则进行辩护,但后来却放弃了这一努力而完全倒向休谟的立场。笔者认为,如果把休谟哲学和康德哲学在贝叶斯主义的框架内互补起来,那将为归纳问题的解决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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