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朔廷议”与《永徽律疏》的修改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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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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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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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唐律疏议》法律解释研究”(项目号:20BFX01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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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本《唐律疏议》是体现中华法治文明连续性的最重要文本,其底本《永徽律疏》制定后的修改及其与今本《唐律疏议》的关系是历史和学术的重大问题。史载唐高宗龙朔二年廷议了同文正卿萧嗣业因嫡继母改嫁身亡而请申心丧之事,廷议后修改了令、礼及律疏。但今本《唐律疏议》的相关内容与龙朔廷议的修改意旨并不完全相符。结合心丧、解官服丧制度的发展,以及唐高宗以后礼、令的内容,可以审慎地判定龙朔廷议后只是部分地修改了《永徽律疏》,并且有些律疏是应改而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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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龙朔廷议 心丧 《永徽律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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