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新时代佛教界爱国主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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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演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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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佛教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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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全国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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