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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准离婚判决之否定
作者姓名:陈爱武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基金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摘    要:不准离婚判决是我国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活动中常见的判决种类,然而,这一判决不仅存在着违法性的特质,而且也有违既判力之诉讼法理和法律逻辑。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在立法上取消不准离婚判决制度,并采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暂时中止诉讼等形式来进行替换和改造。

关 键 词:不准离婚判决  违法性  既判力  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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