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拉斯巴"制度是嘉绒藏区乡村社会特有的地域传统。土司时期,由若干个村民轮流担任拉斯巴,负责组织村寨的集体活动,增强村民的合作性和认同感。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的制度安排使拉斯巴不复存在。改革开放后,"拉斯巴"制度复兴,并拓展了拉斯巴在行政事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功能,在村庄治理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是村民喜闻乐见的公共事务运作方式。表明国家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可倡导多样化的治理形式。传统地域制度"拉斯巴"能够适应新形势并不断创新,首先源于藏民公共生活的需求;其次是现代乡村治理的需要及藏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所致;最后,国家宽松的政策环境是"拉斯巴"制度新生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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