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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存在主义
作者姓名:P.富尔基埃  沈志明
摘    要:P.富尔基埃(Paul Faulquie)所著《论存在主义》一书,系统地、通俗地介绍了存在主义哲学。作者认为,同哲学传统彻底的决裂是整个存在主义的标志。在十九世纪以前,古典哲学始终把本质放在首位,而存在主义是一种肯定存在至上的理论。存在是与本质相对而言的,所以作者在本书第一部分里,介绍了本质论哲学,即柏拉图和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本质主义;亚里士多德、托马斯和科学主义的概念本质论;胡塞尔的现象本质论。接着,作者以比较大的篇幅,在第二部分里,陈述了存在主义哲学。作者认为,“有多少存在主义哲学家就有多少种存在主义。”尽管这样,存在主义各派仍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存在先于本质。存在主义一般把“存在”理解为人的个人存在,只有人才具有存在,物并不具有存在,而人的存在只是一种可能性,能不能把存在变成现实,取决于人自己。存在主义者认为真正存在的只有这样的人:他自由地选择自己,他自己创造自己,他是自己的创造。作者大体把存在主义分为两大类:以萨特尔等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和克尔凯郭尔、G.马塞尔、雅斯贝尔斯的基督教存在主义,也谈到了海德格尔的本体论的存在哲学。作者还认为,在整个存在主义运动中,有一些哲学家,他们巧妙地把本质与存在这样两个对立的命题综合在一起,在第三部分里,提到了拉韦尔(Lavelle)和居斯多夫(Gusdorf),他们一方面承认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但当他们与本质论取得一致时,又认为人的价值取决于人的本质,作者把这一派哲学家称为本质论存在主义。作者在最后的结论中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轰动一时的存在主义当今已不时髦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存在主义极大地改变了哲学气氛,存在主义已为人们所接受,现在西方的知识分子已或多或少地成为存在主义者了。下面是本书的引言和第二部分(存在主义哲学)的第一章——存在主义总述——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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