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精神症状改善的早期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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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春运.如何判定精神症状改善的早期迹象[J].医学与哲学,2007,28(4):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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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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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江苏南京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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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数精神药物起效需要一段时间,要确定该药无效,需要等待这段时间,而实际上,临床上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就会换药。故我们应询问精神症状的细微变化,寻找早期改善迹象,以确定该药是否值得用到指定起效时间,如果早期无起效迹象,应及早换药,以免耽误治疗时机。1理论与实际脱节1.1理论起效时间精神分裂症用抗精神病药治疗,其阳性症状起效时间为4周~6周1],阴性症状起效时间为3个~6个月1],抑郁症用抗抑郁药治疗,充分起效时间为6周2],强迫症用抗强迫药治疗,充分起效时间为10周~12周2]。1.2实际换药时间在精神科门诊,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和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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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药物 早期 症状改善 精神症状 起效时间 治疗时机 换药 |
文章编号: | 1002-0772(2007)04-0048-02 |
修稿时间: | 2007-02-052007-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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