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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二十四座教堂被评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
引用本文:康倩群.广东省二十四座教堂被评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J].中国天主教,2005(5):23-23.
作者姓名:康倩群
摘    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为进一步推动宗教界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把宗教活动场所建成引导教育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文明场所,促进全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从2004年第四季度起每三年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比表彰活动,在宗教界营造一个“比、学、赶”争创“文明活动场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我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的。

关 键 词:广东  “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爱国主义  教堂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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