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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儿童对“偶得物品”与“拥有物品”的分享行为
作者姓名:王海梅  陈会昌  张光珍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 北京, 100875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尊重平等教育与德育改革》部分成果,项目号BEB010468.
摘    要:采用被试内设计法,在三种实验条件下考察180名4~6岁儿童的分享判断及其对“偶得物品”与“拥有物品”的分享行为的发展。结果发现:(1)儿童在对分享故事情境进行不充当角色的判断时,90%的4岁儿童和100%的5岁、6岁儿童能做出正确判断。当他们进行充当故事中人物角色的判断时,4岁儿童判断的正确率降低到81%,5岁和6岁儿童的判断无变化。(2)4岁儿童中大约四分之一的人能够把在实验室情境中偶然得到的、自己喜欢的物品让给未得到该物品的同伴分享,能够这样做的5岁儿童大约有一半,而6岁儿童能够这样做的人达到七成以上,从4岁到6岁,发展趋势非常明显。(3)在对“自己拥有的”物品的分享上,大多数4~6岁儿童都不能将其让给在竞赛中失败、未获得该物品的同伴一同分享。(4)儿童在对分享情境的判断与他们的真实分享行为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现象。

关 键 词:分享  偶得物品  拥有物品  
文章编号:1001-4918(2005)03-0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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