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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青年马克思关于离婚问题的伦理思想
引用本文:焦国成.试论青年马克思关于离婚问题的伦理思想[J].道德与文明,1985(2).
作者姓名:焦国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摘    要:青年马克思尽管还不是完全成熟的马克思。但不乏有深刻、光辉的伦理思想。他关于离婚问题的见解。直到今天,对于我们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婚姻法,广泛地进行婚姻、家庭道德教育,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青年马克思关于婚姻离异问题的伦理思想,最集中地表现在《论离婚法草案》一文中。此文写于1842年12月18日,当时马克思任《莱茵报》主编,年仅二十四岁。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以谨慎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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