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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范畴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逻辑起点
作者姓名:夏伟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伦理学专业博士生
摘    要:根据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可以把作为起点的范畴的基本要素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它是最简单而又在人们的生活中最经常、反复出现的; 第二,它包含了一切尚未发展的矛盾; 第三,因而它在理论体系中是自明的和自证的,别的矛盾、别的范畴可以由它得到说明,而它自身则是在体系之外得到说明的。 既然作为理论体系起点的范畴应该具有上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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