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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摘 要:
第一条 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
关 键 词: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事务
宗教团体
法律保护
情节特别严重
国家征用
登记办法
宗教组织
登记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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